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1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为进一步指导地方和企业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包括的30个具体技术方向提出如下细化要求: 大容量、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单机规模不低于20万千瓦,储热时长不低于6小时,镜场面积不低于8平米/千瓦。重点支持单机规模3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 高效大容量风电示范项目:陆上单机容量10兆瓦左右,海上单机容量18兆瓦左右。 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及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单体规模不低于100万平米。 大容量高效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单机规模不低于2万千瓦,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0小时。 波浪能发电示范项目:单机规模不低于100千瓦,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不低于1000小时。 潮流能发电示范项目:单机规模不低于1000千瓦,年有效利用小时数不低于2000小时。 先进核能发电与核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采用新堆型技术的商业项目,核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应为用于供热、供汽、海水淡化、核能制氢等综合利用用途(包括与石化等行业耦合发展)的商业核电(能)项目。 大型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和低碳燃料掺烧发电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生物质掺烧和绿氨掺烧项目,其中生物质掺烧以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燃料为重点,绿氨掺烧主要利用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项目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生物质燃料或绿氨能力。 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纳入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示范的项目,支持采用共享模式参与系统运行,在建项目应建设进展良好,建成项目应可为电力系统提供调峰调频等服务。 [...]